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保卫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处政治理论和公安保卫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高保卫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制定保卫处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科执行、完成计划的情况。
四、配合公安机关查破一般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和查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
五、建立健全各项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保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六、负责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治安管理、防火安全等各项工作措施,协助有关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七、组织和领导学校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