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发此通知,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以《长春市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朝阳区“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为依据,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在学院的领导下,进一步落实 “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原则,不断强化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查自改消除火险隐患,杜绝一切火灾事故,为学院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步骤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从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从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层层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从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5月10日为自检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按照春防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天的排查整治任务,做到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整改。
第三个阶段从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31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各单位要对本年度春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迎接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任务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要把春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日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职责。
2、切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召开教职工及学生大会,传达学院春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任务和要求。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消防“四个能力”,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3、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学院春防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坚持单位自检自查机制,以“查责任、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落实”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点区域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4、学生工作处要特别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和巡查,建立安全责任制及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预案,防止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后勤管理处要召开电工、饮食服务中心员工、库管员等重点工种人员会议,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要求以上各工种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春季火灾多发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通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完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春防方案等方面做好防火工作。
2、严格用电用火管理,执行用电用火审查制度。各单位用电用火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严格掌握用电用火使用标准,本着“谁审查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管理。未经批准的临时用火用电一律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爱护消防设施、遵守消防规定。消防设施和器具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挪用。严禁在通道和各楼走廊内堆放杂物。严禁在图书馆、车库、基功室、画室、教室、琴房、排练场、演奏厅、档案室、仓库内吸烟和点燃明火。严禁在校园内使用煤气罐、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热得快、酒精炉、柴油炉等一些不安全器具。
4、加强监督检查。春防期间,保卫处要对全院春防工作依法监督,严格检查,学院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拖延不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春季防火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
吉林艺术学院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