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安字[2015]1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单位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校园安全稳定专项整治工作。
2、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三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安全疏散演练。
3、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此次专项整治要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4、学生工作处要特别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召开学生宿舍工作人员安全培训会议,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和巡查;要结合毕业生离校、放假学生返家等特殊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及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预案,防止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
5、后勤管理处要召开电工、饮食服务中心员工、库管员等重点工种人员会议,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要求以上各工种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要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6、各分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分院要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住宿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对学生宿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安全工作逐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主管领导带头抓,学生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态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2、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特点鲜明、扎实有效的相关活动。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组织相关活动的时间、形式报保卫处备案。同时,各单位对开展的各项教育、检查活动要有文字记载和影像资料留存。
3、规范管理,大力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目的、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校内视频电视、院报、互联网、校内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4、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各单位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予以处置,并将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