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现将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字[2015]10号吉林省教育系统2015年校园安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精神,严格按照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2015年《维护稳定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各项内容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防范到位,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安排专门时间分别对教工、学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其他人身安全的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发生火灾、失窃、食物中毒、交通事故、触电、雷击、溺水等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同时各学院要准确把握学生的去向,在做好留校学生登记和组织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在假期当中要时常关心他们的行踪,确保他们安全度假。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自查,尤其是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加强假期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资料。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坚持值班巡查,确保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严格门卫管理,严控外来人员随意出入校园。
五、加强大型活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暑假期间,各单位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若确有需要举办的大型集会活动,必须报学院批准后方可举办,并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压缩活动时间,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外出集体活动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防各种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和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时,要有责任心强、数量足够的随队教师,时刻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疾病预防和出行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请在放假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的人员名单、值班时间、联系电话报保卫处备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假期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处置,全力降低事件影响,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确保暑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
另,保卫处在暑假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巡逻,杜绝各类事件的发生。
保卫处各校区值班电话:
表演校区:85625110
造型校区:89156110
综合校区:85639110
城市校区:89872722
吉林艺术学院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