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防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吉教安字[2016]35号《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学校今年5月份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全体师生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和培训,不断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全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岳川
成员:机关各部门及各分院主管防火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三、时间步骤
2016年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从2016年11月16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为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从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为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从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至3月31日为总结阶段。
四、工作任务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火灾隐患、安全管理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找出消防突出问题和易至火灾因素。
2、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冬防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自检自查。重点加强对消防设施运行、安全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管理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要把控制火灾源头和整改火灾隐患作为工作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纠正全力整改。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各单位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开展多种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栏、班会、展板等传统宣传方法和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型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普及防火常识、扑救初期火灾知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同时报请消防部门配合我院开展一次大型消防演练。
4、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保证24小时值班,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5、节日及“两会”期间安排。圣诞、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宿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宣传“禁燃”规定,坚决遏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大型联合检查,从严从细,死看死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节假日及会议期间无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参加的冬防工作领导机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职责,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冬防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2、严格用电用火管理,执行用电用火审查制度。各单位用电用火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严格掌握用电用火使用标准,本着“谁审查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管理。未经批准的临时用火用电一律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爱护消防设施、遵守消防规定。消防设施和器具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挪用。严禁在通道和各楼走廊内堆放杂物。严禁在图书馆、车库、基功室、画室、教室、琴房、排练场、演奏厅、档案室、仓库内吸烟和点燃明火。严禁在校园内使用煤气罐、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热得快、酒精炉、柴油炉等一些不安全器具。
4、加强监督检查。冬防期间,保卫处要对全校冬防工作依法监督,严格检查,学校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拖延不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
吉林艺术学院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