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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5 浏览: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字[2017]14号《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有力举措。以构建校园安全教育体系为统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我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

      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时间为2017年全年。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日常公益宣传教育:

1、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媒体播放相关校园安全公益广告、安全警示、提示及制作校园安全系列警示教育片。

2、要结合实际,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专门设立固定安全宣传教育专栏,张贴学校平面图及逃生疏散指南。

     定期集中宣传教育:

1、保卫处、学生工作处要结合每年两次的安全月活动,于4、5月份,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消防知识竞赛;于11月份,联合消防部门举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同时,在新生报到后,结合实际情况,于9、10月份,聘请专业教官对新生进行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学生工作处要定期对住校学生进行宿舍安全教育;要督促各分院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及学校管理规定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并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开展管理规定知识竞赛。

3、后勤处要定期对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管理,非从业人员禁止进入食堂工作间。

4、各分院要结合“512防震减灾日”、“119消防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开展专题讲座、举办安全警示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观看一次有关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人员密集场所拥挤踩踏事故、公共场合如何避险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节假日前,要对学生进行外出安全教育。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部门领导亲自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要努力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2017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

                                        

 

                   吉林艺术学院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