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电瓶车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进出校门的电瓶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校内电瓶车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不得占道停放,行驶途中应主动礼让行人。
(三)进出校门的电瓶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室外划定的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四)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坚决禁止在校内为电瓶车充电。
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电瓶车主承担。
保卫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