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

服务指南

首页 / 服务指南 / 服务指南 / 正文

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8 浏览:


一、毕业生户口迁出:

      1.   参加就业的毕业生按学校派遣计划,户口应迁往就业单位;

      2.   因出国等原因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人才交流市场。


二、毕业留校工作人员应先领取报到证,到院人事处报到后,凭长春市人口控制卡、院人事处的介绍信,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三、研究生考取外校博士或博士后者,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